按照《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》工作要求,在领导小组的监督下,依据抽查比例,山海关环保分局第四季度抽选一般排污单位38家,特殊排污单位1家,重点排污单位1家;11名执法人员分成5个抽查小组,及时、认真地到企业进行检查,并按要求填写了《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》,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系统录入,并及时在政府网上公开,圆满完成了第四季度的检查工作。